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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交通部海事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统考事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5-13 19: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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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航运单位:
   现将交通部海事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统考事宜的通知》(海船员〔2008〕6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报名时间
2008年海上非自航船舶船员适任统考共举办4期(具体安排见附件1),我局受理报名日期如下:
第1期:3月25日至4月2日
第2期:6月1日至6月15日
第3期:7月5日至7月20日
第4期:11月5日至11月20日
二、报名要求
船员考试报名由长江海事局政务大厅受理(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电话027-82765497), 各航运单位统一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适任证书》申请表(见附件2);
(二)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三)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四)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如有);
(五)有效的船员体格检查表;
(六)船员服务簿(如有)。
三、我局将本着便民利民原则,根据各地区报名参加考试船员人数合理设置考点及确定考前培训单位。
附件:1、海船员〔2008〕67号
2、《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长江海事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4日印发
船员〔2008〕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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