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2006)实施相关事宜的通知 |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发布时间:2007-4-4 18:5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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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船员[2006]183号各直属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 新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大纲》已于2006年2月1日起实施,并将自第41期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起执行。现就新大纲实施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试题设置的变化 根据新大纲的要求,选择船长、轮机长两个职务作为先期试行,对《船长业务》、《轮机长业务》两门课的试题设置作如下调整:100道单选题(100分)和3道主观分析题(50分),总分150分,及格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其他科目的试题题型保持不变。 二、考试内容的变化 《船长业务》中增加的主观分析题主要侧重船舶操纵、航海学和航海气象综合应用能力的考察; 《轮机长业务》中增加的主观分析题主要侧重现代化船舶主、辅动力设备的控制、常规管理和应急处理以及影响航行安全典型机损事故与防污染案例分析。 三、题库的变化 根据新大纲的要求,我局对试题库进行了补充和整理,并于第42期统考前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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