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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扩大试点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8-8-12 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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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1日,山东海事局、上海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和福建海事局共33人被授予副总监职务等级标识。至此,在去年深圳海事局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将在4家直属海事局进一步扩大试点。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山东省省长助理臧海强出席海事职务等级标识授予仪式。

  据了解,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共设六等十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首席总监、总监、副总监、监督长、监督官、监督员六等,副总监及以下标识设一级、二级、三级共十三个级别,其中监督员设一、二级。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标识。

  实行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管理,既是建设责任型和服务型交通海事的客观要求,更是实现海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迫切需要。部海事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管理,不仅能从管理上与国际海事机构、国内涉外执法队伍接轨,还可以提高中国海事国际地位,塑造良好国际形象,为扩大与国际和地区之间海事管理的交流提供良好的条件。

  据悉,部海事局在此次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将在直属海事系统中全面推行海事职务等级标识制,争取在今年年内完成。今后,海事人员要取得职务等级标识晋升,将必须通过考试和面试,并实行行政、技术职务等级标识“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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