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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船员流动有法可依

     作者:法制日报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08-7-10 20:4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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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深圳4月16日电记者陈煜儒我国155万名船员肩负着45.8%的全国货物周转量和93%的对外贸易运输任务,船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船员行业中存在船公司“挖墙脚”和“黑中介”违规盘剥现象。中国海事局今日在深圳举行“全国船员发展大会”,就是为了研究和解决船员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健全船员法规,严格依法行政是船员发展的保证。中国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说,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使得船员从业、船员职责、船员权益保护、船员培训发证等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阶段;目前我国船员法规已趋完善,形成了以海上交通安全法和船员条例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等国际公约为主体,以《船员注册管理办法》、《海船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等部门规章为支撑,以《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等200余件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船员法律法规体系。

  船员需要掌握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因此其技术含量很高。因船员一般都是自费培养和“订单式”培养,船员流动相对于飞行员来讲要容易些。由于船员流动中存在各公司之间“挖”高级船员和“黑中介”盘剥、克扣船员工资等违法行为,中国海事局建立了劳工监察机制和对船员服务机构的管理机制,规范了船员的有序流动和外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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